考勤和请销假制度
作者:牯牛降管理员 浏览: 次 更新:[2016-08-01 06:45]
为转变单位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,保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,特制定考勤和请销假制度,以供大家共同遵守。
一、 工作日实行上午上班时间签到、下午下班时间签退,一天2次。职工本人需在工作人员去向告示栏里标明当日工作去向。因事不能按时签名的,必须事前报告,由值班人员在考勤表上做好记录。因病、因事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,对不请假者,一律作旷工处理。
二、 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上下班作息时间的规定,严格遵守上班工作纪律,办公时间不得擅自离开或走串其他办公室干扰别人办公。
三、 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,未经审批,不得公务出差。工作人员临时外出,应向单位负责人或值班人员说明去向。
四、 职工请假需履行书面报批手续。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书面报批者,应电话请假并事后做好补假手续。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。探亲假、婚丧假、产假、法定假日等,按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,但也要履行书面报批手续。
五、 职工请假2天以内(含2天)的由单位领导批准;2天以上的经单位领导签署意见,由局分管领导批准。单位领导请假,由局分管领导审核,局长批准。
六、 职工请假条由单位存档,作为考勤必需的依据。
七、 本制度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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